甘肃发布“新能源+”行动方案:2030年装机目标1.6亿千瓦、扩大酒泉风电基地、加快“东数西算”绿电项目、推进矿区风电与风光一体化
发布时间:2026-04-01
3月31日,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《甘肃省“新能源+”行动实施方案》。
内容指出,为加快推进能源强省建设,创新拓展新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,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、多领域系统集成,全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,结合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主要目标是:到2030年,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的“新能源+”项目,集成融合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,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.6亿千瓦,全省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,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,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建成。
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。支持煤炭企业统筹煤炭与煤电、新能源产业布局,加大新能源投资开发力度。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、工业广场、排土场、复垦区等场地,加快发展矿区风电光伏产业。因地制宜建设矿区智能微电网,有序开展绿电直连,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,扩大矿区绿色电力使用比例。支持矿区布局建设充换电站、加氢站,鼓励建设“光储充放”多功能综合一体站,完善矿区绿色交通服务基础设施。(省能源局、省发展改革委、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)
强化多品类清洁能源协同发展。统筹用好太阳能、风能、氢能、余热余压余气等多种能源,构建供电、供氢、供热(冷)、供气等协同联动的清洁能源供给体系。深化陇东南地区白龙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、甘肃南部清洁能源基地等项目研究论证,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。支持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场站改造升级,采用绿电直连等方式直供就近新增用电负荷。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,鼓励配置或预留电加热系统,探索光热与风电、光伏一体化调度运营。支持新能源外送基地配套建设光热发电项目,提升基地清洁电力外送比例。(省能源局、省发展改革委、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)
加快建设零碳园区。以国家级新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重点,大力发展绿电直连、智能微电网、绿电聚合等绿色用能模式,创建一批零碳园区。坚持“以绿制绿”,鼓励重点用能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分布式风光电站、微型电网和新型储能系统,推动建设绿色工厂、零碳工厂。鼓励工业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地热能供暖和制冷系统。
加快构建新能源集成融合装备制造产业体系。发挥新能源建设的撬动作用,促进新能源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有机结合。积极争取规划建设更多陇电外送工程,吸引受端装备制造产业落地。持续扩大酒泉陆上风电装备基地规模,推进金昌、武威、张掖等地储能装备、智能运维产业延链补链。加速布局老旧风电光伏设备及废旧电池回收利用、公共检测等新能源装备制造服务产业。鼓励企业“走出去”,开展境外绿色投资、绿色建设、绿色运营。
深入推进驭风沐光行动。加快推动驭风沐光项目建设,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、设置公益岗位、收益分红等“村企合作”方式,带动乡村集体经济增收创收。持续推动配电网改造升级,提高电网对分布式电源的接纳、配置和调控能力。鼓励发电企业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、低噪声、高效率、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。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,创新投融资方式,推动驭风沐光项目顺利实施。
加快推进“光伏治沙”示范工程。积极争取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、巩固防沙治沙成果、“生态产业化、产业生态化”等方面国家政策支持,加快建设凉州区九墩滩千万千瓦级光伏治沙示范基地项目。积极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。探索“光伏+生态治理与修复”高效融合发展防沙治沙新模式。
提升科技攻关水平。以定向组织、揭榜挂帅等方式,开展光伏、风电、光热和先进核能高效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关键技术攻关。在新型能源领域继续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等,引导资金、技术、人才等要素聚集。试点高比例新能源特高压柔性直流输电。推广构网型控制技术,提高新能源涉网性能和主动支撑能力。